交通事故中哪六种不认定逃逸的情形

遂昌法律咨询 2025-04-13
当事人遇到交通事故后,有多种情况可能涉及后续处理。若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比如双方当时觉得事故不严重,自行商量好了赔偿等事宜,也留了联系方式,可之后一方又觉得不合理就去报案了。

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这也是被允许的。像在事故发生后,为了尽快送伤者去医院,当事人把车辆和伤者位置标记好,然后开车前往医院并马上报案。

行为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这种情况也是合理的。例如行为人送伤者到医院后,发现需要一大笔费用,自己要去想办法筹集,跟伤者或家属商量好后留下信息离开,按约定回来。

未经协商一致或未经伤者及家属同意,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但有证据表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比如行为人正常行驶,可能由于一些视线遮挡等原因,没有察觉到发生了事故就驾车离开了,之后有证据能证明其确实不知情。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比如现场情况混乱,行为人感觉自身安全受到威胁,赶紧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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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些情况都不算肇事逃逸。第一种,要是当事人对事故情况没啥争议,就撤离现场自己商量着解决,还达成了协议,也留下了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结果后来一方反悔去报案了,这可不算是逃逸。第二种,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赶紧救受伤的人,先标明了车辆和伤者的位置,然后开车离开现场去及时报案,这也不算逃逸。第三种,有人把伤者送到医院后,确实因为要凑伤者的医疗费用得暂时离开医院,经过伤者或者伤者家属同意,留下了自己的真实信息,还说好了会在规定时间回来,这同样不算逃逸。第四种,行为人因为自己受伤要去医院治疗等原因离开了现场,没来得及及时报案,这种情况也不是逃逸。第五种,没经过商量一致,或者没得到伤者及家属同意就开车离开事故现场了,不过要是有证据能证明他根本不知道或者没发现发生了事故,这也不算逃逸。第六种,要是有证据表明行为人是因为可能会受到人身伤害,才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且还及时报案了,同样不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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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存在多种情形虽看似离开现场但不构成逃逸:其一,若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还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之后一方反悔并报案,此情况不属逃逸;其二,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这种行为也不算逃逸;其三,行为人把伤者送医后,因筹措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其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在商定时间内返回,同样不构成逃逸;其四,行为人因受伤要去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也不应认定为逃逸;其五,未经协商一致或伤者及家属同意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不过有证据表明其不知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也不构成逃逸;其六,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因可能受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同样不属逃逸情形。这些规定旨在准确界定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公平保障,维护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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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商量解决,达成协议,还留了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之后一方反悔去报案了。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赶紧抢救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开车离开现场并马上报案。
3.行为人把伤者送到医院,确实是因为要筹伤者的医疗费用才得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其家属同意,留下自己真实信息,还在说好的时间内回来。
4.行为人因受伤要去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没及时报案。
5.没经协商一致,也没经伤者及家属同意,就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不过有证据能证明其不知道或没发现事故发生。
6.有证据表明行为人因可能会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且及时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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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对事故情况没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商量解决,达成协议,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又反悔然后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尽快抢救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开车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行为人把伤者送到医院后,确实因筹集伤者医疗费用要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其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约定时间返回的;
4.行为人因受伤要去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没及时报案的;
5.未经协商一致或未经伤者及家属同意,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但有证据显示其不知道或没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因可能会受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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