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告的时限是多久?

遂昌法律咨询 2025-04-12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作出劳动仲裁裁决,并且应当在宣布或者通知当事人、证人、鉴定人之日起五日前公告。因此,劳动仲裁的时限通常是自申请仲裁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时限可能会适当延长,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分别在三个月、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原定期限的五十%。'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磐安县看守所电话 嵊州市律师 郎溪县律师 九江律师 金华律师 建德刑事律师 宁波镇海区刑事律师 永嘉刑事律师 杭州萧山法律咨询 缙云县律师网 湖州市专业刑事律师 金华市婺城区专业刑事律师 杭州市余杭区刑事律师 桐庐县取保候审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萧山区律师 杭州萧山房产律师 宁波房产律师 淳安刑事律师 桐乡律师哪个好 玉环律师事务所 龙泉律师事务所 缙云法律咨询 象山刑事律师 温岭刑事律师 临海刑事律师 台州黄岩律师事务所 海宁律师 舟山律师 桐乡交通事故律师